中新網廣州9月10日電 (程景偉)記者10日從廣州警方獲悉,該市天河警方日前摧毀一個盜銷手機團夥,抓獲犯罪嫌疑人5名,繳獲涉案手機278部,涉案金額近50萬元,涉案的其中四人均為1995年後出生的未成年男子,他們將偷盜手機所得的贓款用於上網、吸毒、嫖娼等開銷。
  廣州天河警方近期現場抓獲手機銷贓嫌疑人羅某(男,37歲,廣東普寧人),並從其檔口搜獲手機276部、現金3萬餘元。隨後不久,在廣州中山八路和解放北路先後扒竊兩台蘋果手機後,準備繼續作案的四名嫌疑人也被警方抓獲。
  經審查,蔡某、何某、劉某、羊某(男,均為海南儋州人)等四名犯罪嫌疑人互為老鄉,且未滿18歲,儘管年紀尚輕,作案手段卻狡猾老練。
  廣州警方發現,該團夥四人在上下班人流高峰時段,時分時合地出現在市內主幹道、高檔寫字樓和商圈周圍,選擇白領模樣、使用智能手機的行人實施盜竊。作案時,一名扒手用一把長鑷子夾取事主包內或衣服口袋里的手機,然後拔掉耳機,立刻藏匿,其餘同伙在周圍掩護,從“下手”到“得手”不過五秒時間。事主手機失竊後,往往很慌張,嫌疑人則鎮定地“指點”事主往相反的方向“追小偷”,上演“賊喊捉賊”的把戲。
  盜得手機後,該團夥以千元不等的價格向一名綽號“阿偉”的人銷贓,“阿偉”又將每部手機加價約四百元後轉賣給手機店檔主羅某。羅某大量收購盜竊、搶奪等非法來源的手機後,聘請人員在檔口對這些“不明身份”手機進行格式化、清洗、更換外殼等,“漂白”身份,然後重新包裝,以低於新機進貨價幾百元的價格賣給電腦城商鋪,並有意向銷售給網上商城。他的“生意”涉及廣州、東莞、佛山等多個廣東省內城市,一天最高交易金額達18萬元。羅某2007年曾因涉嫌銷贓被警方刑事拘留。
  蔡某等四名犯罪嫌疑人將盜賣手機所得的贓款用於上網、吸毒、嫖娼等開銷。經警方核查,自今年6月以來,他們在廣州市越秀區、天河區及深圳、佛山等地,至少參與了50宗扒竊案。
  目前,天河警方已將涉嫌銷贓的羅某、涉嫌盜竊的蔡某、何某、劉某、羊某等5人依法刑事拘留。此案仍在進一步偵辦中。(完)
(原標題:4名“95後”少年偷手機獲利數十萬用於嫖娼吸毒)
(編輯:SN08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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